隨州網訊 記者劉詩詩、實習生黃金苗、通訊員李介、張印報道:1月31日,從市安監局獲悉,2月1日起, 《湖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》正式施行,我市將嚴格執行該辦法,確保禁鞭工作落到實處。 該辦法規定,禁止在禁鞭區域設置煙花爆竹零售點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在零售許可證核準的地點以外存放、經營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,逾期未改正的,將面臨最高1萬元的處罰。 該《辦法》明確規定,煙花爆竹生產、經營、運輸和舉辦焰火晚會,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,實行許可制度。 市安委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,我市將嚴格執行《湖北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》,確保禁鞭工作落到實處。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、運輸、儲存、經營活動,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。 |

主管:中共隨州市委宣傳部 主辦:隨州日報社
鄂ICP備11004182號-2 | 鄂網備421201 | 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AVSP:鄂備2018021號 | 鄂公網安備 42130202003119號
隨州日報社版權所有,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 © by m.dh2car.com All Rights Reserved. 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42120180011
虛假新聞信息舉報電話:0722-3319535、新聞爆料熱線:0722-3319535、廣告服務電話:0722-3323288 13908660920光明左使(劉先生)、故障咨詢QQ:625610413